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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验证点是对标准技术要求、核心指标、试验和检验方法等开展验证,提高标准科学性、合理性及适用性的标准验证机构,是标准化服务体系重要组成部分。2022年2月,为贯彻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快构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提高标准质量水平,提升标准化服务业发展水平,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目标到2025年底,建成2个综合性标准验证点,配套建成不少于50个领域类标准验证点,建立比较完善的标准验证制度、工作机制及工作体系。近日,结合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工作安排,经论证评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对符合国家标准验证点设立条件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公示的标准验证点承担单位共37个,覆盖领域包括:新一代信息技术领域、新材料领域、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领域、新能源与新能源汽车领域、环保低碳领域。
具体通知如下:
关于对国家标准验证点进行公示的通知
按照《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的指导意见》(国标委发〔2022〕11号)要求,结合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工作安排,经论证评审,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拟对符合国家标准验证点设立条件的承担单位进行公示。
公示期为2023年9月6日至2023年10月5日。
如有异议,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在公示期内向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提出异议材料及必要证明,以单位名义提出异议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异议的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逾期或不符合要求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外大街56号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管理司,邮编:100011
附件:国家标准验证点公示名单.docx
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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