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数额认定标准如下:
1.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5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较大”;
(资料图片)
2.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500万元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巨大”;
3.持卡人恶意透支数额达到500万元以上的,应认定为信用卡诈骗罪中的“数额特别巨大”。
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恶意透支,数额在五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五百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五百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
二、恶意透支服刑后还是需要还款的,信用卡诈骗罪在服刑后,给被害人造成财产损失的,还是需要进行赔偿。构成信用卡诈骗罪的情形之一就是恶意透支的情形。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三、找法网提醒,恶意透支型信用卡诈骗证据材料包括以下几项:
1.卡银行的报案材料,一般包含申领信用卡的时间,恶意透支开始时间,截至报案时欠款的本金数、利 息及滞纳金数等二项;
2.嫌疑人的信用卡申领资料;
3.嫌疑人信用卡交易明细;
4.卡银行的催收记录;
5.款凭证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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